雙酚A(BPA)簡介
雙酚A,學(xué)名2,2-雙(4-羥基苯基)丙烷,英文名稱bisphenol A,簡稱BPA。雙酚A可以令塑膠軟化和更耐熱,讓塑料具有抗龜裂和抗高溫屬性,被廣泛用于各類水瓶、嬰兒奶瓶、微波爐烤箱器皿及各類餐具。雙酚A是雌性激素,攝取過量的雙酚A,會影響體內(nèi)荷爾蒙,影響生育,出現(xiàn)行為問題,甚至引發(fā)前列腺或乳癌。近年來,世界各國諸多管轄區(qū)的實施條例禁止在某些食品和飲料容器中使用雙酚A(BPA)。
有關(guān)兒童用品的界定、產(chǎn)品范圍以及豁免規(guī)定在不同的轄區(qū)范圍各有不同,舉例如下表:
區(qū)域 | 議案/法律 | 禁令范圍 | 要求 | 生效日期 |
中國 | 衛(wèi)生部等6部門關(guān)于禁止雙酚A用于嬰幼兒奶瓶的公告(衛(wèi)生部公告2011年第15號) | 聚碳酸酯嬰幼兒奶瓶和其它含雙酚A的嬰幼兒奶瓶 | 禁止 | 2011年6月1日(生產(chǎn))2011年9月1日(進口及銷售) |
加拿大 | 《危險產(chǎn)品法案》(鄰苯二甲酸鹽(酯))目錄I修訂法令SOR/2010-53 2010年3月11日144卷第7號加拿大衛(wèi)生部官方條例 |
聚碳酸酯奶瓶 | 禁止 | 2010年3月31日 |
華盛頓州 | 2010 年法律第140章(SB 6248,與雙酚A使用有關(guān)) | 三歲及以下兒童使用的食品和飲料容器 | 禁止 (豁免金屬罐) |
2011年7月1日 |
運動水壺(≤64 盎司) | 禁止 | 2012年7月1日 | ||
芝加哥 (伊利諾斯州) |
芝加哥市政法典第7-28-637章 | 容器3歲以下兒童裝 食品或液體用空瓶 或空杯 | 禁止 | 2010年1 月 |
威斯康星州 | 威斯康星州第145號法案-《消除BPA 雙酚A)兒童保護法案》 | 供三歲以下兒童使用 的容器(嬰兒奶瓶和 防濺杯具) | 禁止 (豁免銷售已使用的兒童容器) |
2010年6月 |
加利福尼亞州 | SB797 | 三歲以下兒童使用 的食品和飲料容器 | ≤0.1 ppb | 未指定 |
馬里蘭州 | HB 33 (companion bill SB 213) | 4歲以下兒童裝食物或液體用空瓶或空杯 | 禁止 | 2012年1月1日 |
明尼蘇達州 | 公眾健康相關(guān)法案;明尼蘇達州新法律進行法典匯編,325F章,SF編號247,第40章 | 3歲以下兒童裝食物 或液體用空瓶或空杯 | 禁止 | 2010年1月1日 (制造商或批發(fā)商) |
特拉華州 | AN ACT TO AMEND TITLE 6 OF THE DELAWARE CODE RELATING TO PROTECTING THE HEALTH OF CHILDREN BY PROHIBITING BISPHENOL-A IN PRODUCTS FOR YOUNG CHILDREN. | 供4歲以下兒童設(shè)計的 能裝食物或飲料的 瓶子或杯子 |
禁止 | 2012年1月1日 |